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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逃逸一般怎么处理
更新时间:2024-04-28 10:24:03

具有交通事故逃逸行为的,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比较严重的,一般处理如下:

首先,责任认定重。根据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规定,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,需要承担担全部责任;

其次,行政处罚重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,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再次,刑事责任重。有交通肇事逃逸行为,构成犯罪的,属于加重情节,刑罚较重。

根据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,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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