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 :
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2020
更新时间:2024-03-29 17:36:43

  2020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:

  1、个人申请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
  ⑴具有本市常住户口,或者持有《上海市居住证》达到2年以上(之前持有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》年限可合并计算)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;

  ⑵与本市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;

  ⑶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,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放宽到20平方米,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,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;

  ⑷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、经济适用住房政策。

  2、单位申请人必须为设立在本区范围内的各类单位或团体,由单位负责缴纳住房租金,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可以优先申请:

  ⑴对本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单位,如:医疗、教育、科研等机构;

  ⑵符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导向,政府重点扶持的现代服务产业、信息产业等企业;

  ⑶上一年度年纳税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;

  ⑷因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引进各类特殊人才的单位,也可以单位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。

  单位申请人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,只能供应给持有合法身份证明且与本单位建立法定劳动关系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,同时其本人必须符合本条第一款第⑶⑷项规定。

公交网专稿内容,转载请注明出处
不够精彩?
最新更新
PC端 | 移动端
公交网(gongjiao9.com)汇总了公交查询,天气查询,生活信息,生活经验。
声明: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,根据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,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,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,我们会及时删除。

邮箱:  联系方式:

Copyright©2009-2021 公交网 gongjiao9.com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21002821号-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