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 :
无试用期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吗
更新时间:2024-04-26 01:31:36

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,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。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九条,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;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;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,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。

公交网专稿内容,转载请注明出处
不够精彩?
最新更新
PC端 | 移动端
公交网(gongjiao9.com)汇总了公交查询,天气查询,生活信息,生活经验。
声明: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,根据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,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,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,我们会及时删除。

邮箱:  联系方式:

Copyright©2009-2021 公交网 gongjiao9.com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21002821号-23